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已经由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西审服批发【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 (略) 相关项目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略) 西夏区国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泽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新建建筑面积34974.48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3083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42.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地上17层住宅楼,以及地下人防工程、室内安装工程等。
2.2建设地点:芦花洲二期项目以北,兴安街以东,新顾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
2.3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及监理(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个标段
一标段: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
二标段: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一标段: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 月27 日17 时30 分至2023年5 月9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 月19 日上午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夏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泽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西夏区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瑞丰大厦七楼709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马利强联 系 人:李静
电 话:0951-*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宁夏金泽 (略)
2023年4月27日
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已经由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西审服批发【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 (略) 相关项目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略) 西夏区国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泽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新建建筑面积34974.48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3083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42.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地上17层住宅楼,以及地下人防工程、室内安装工程等。
2.2建设地点:芦花洲二期项目以北,兴安街以东,新顾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
2.3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及监理(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个标段
一标段: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施工
二标段: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一标段: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 月27 日17 时30 分至2023年5 月9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 月19 日上午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夏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泽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西夏区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瑞丰大厦七楼709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马利强联 系 人:李静
电 话:0951-*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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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宁夏金泽 (略)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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