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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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9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
项目名称: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
预算金额:854.*万元
最高限价:85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1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54.*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64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9日8时0分至2023年5月3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异议和投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行政监督部门: (略) 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方式:053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山区水利局本级
地址: (略) 明堂路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中衡 (略)
地址: (略) 泰山县(区)东岳大街100号号奥来新天第沿街商务楼A单元709户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方
联系人电话:0538-*
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9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
项目名称: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
预算金额:854.*万元
最高限价:85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10KV电力改迁工程1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54.*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64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9日8时0分至2023年5月3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异议和投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行政监督部门: (略) 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方式:053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山区水利局本级
地址: (略) 明堂路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中衡 (略)
地址: (略) 泰山县(区)东岳大街100号号奥来新天第沿街商务楼A单元709户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方
联系人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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