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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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正华(广东)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ZHZB-FWZB2023-003
2、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35.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35.0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登记表》(可在代理机构网站http://**中“下载中心”下载)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正华(广东) (略) (详细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和联社区中执NEXONE4层41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正华(广东) (略)
开户行: (略) 深圳万科城支行
账号:*(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富豪花园G区三栋(富豪商务大厦)508号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34号
联 系 人:麦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华(广东) (略)
地 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和联社区中执NEXONE4层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正华(广东) (略)
2023年4月28日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正华(广东)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ZHZB-FWZB2023-003
2、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2023年食品安全督导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35.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35.0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登记表》(可在代理机构网站http://**中“下载中心”下载)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正华(广东) (略) (详细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和联社区中执NEXONE4层41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正华(广东) (略)
开户行: (略) 深圳万科城支行
账号:*(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富豪花园G区三栋(富豪商务大厦)508号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34号
联 系 人:麦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华(广东) (略)
地 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和联社区中执NEXONE4层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正华(广东) (略)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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