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参与宜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抽查方案(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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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参与宜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抽查方案(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根据《关于印发2023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宜双随机办发〔2023〕1号〕,现制定我局2023年度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的方案。

一、抽查事项

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对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检查安排

(一)抽查比例/户数:25% ;

(二)任务时间:2023年3月-11月底前;

(三)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四、检查依据

《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环境监察执法力量,有序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抽查留痕

现场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应使用移动执法设备,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做到抽查执法全过程留痕。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相关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随机抽查信息失密泄密现象发生。现场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做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根据《关于印发2023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宜双随机办发〔2023〕1号〕,现制定我局2023年度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的方案。

一、抽查事项

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对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检查安排

(一)抽查比例/户数:25% ;

(二)任务时间:2023年3月-11月底前;

(三)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四、检查依据

《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环境监察执法力量,有序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抽查留痕

现场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应使用移动执法设备,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做到抽查执法全过程留痕。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相关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随机抽查信息失密泄密现象发生。现场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做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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