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衢州学院关于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衢州学院关于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学生工作实际需要,现就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衢院招2023-04

三、项目概况: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年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研究生考试培训

2

13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起讫时间为准。服务满一年后,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校方要求,且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再签约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磋商文件获取网址及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磋商文件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略) 信息公开网(http://**)、 (略) 招标采购网(http://**)免费下载。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3年5月10日14:3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略) 行政楼开标室(121室)。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响应人在响应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负。

十一、本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略) 信息公开网(http://**);

(略) 招标采购网(http://**)。

十二、本磋商文 (略) (略) 采购中心、学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78号;邮政编码:*。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质疑答复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0-*,*。

项目技术答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2.监督机构名称: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78号


附件信息:

衢州学院关于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学生工作实际需要,现就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研究生考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衢院招2023-04

三、项目概况: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年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研究生考试培训

2

13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起讫时间为准。服务满一年后,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校方要求,且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再签约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磋商文件获取网址及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磋商文件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略) 信息公开网(http://**)、 (略) 招标采购网(http://**)免费下载。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3年5月10日14:3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略) 行政楼开标室(121室)。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响应人在响应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负。

十一、本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略) 信息公开网(http://**);

(略) 招标采购网(http://**)。

十二、本磋商文 (略) (略) 采购中心、学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78号;邮政编码:*。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质疑答复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0-*,*。

项目技术答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2.监督机构名称: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78号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