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包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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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包二)招

中 (略) 分行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

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包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 (略) 分行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包二)已由 (略) (略) 分行批准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

选择8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提供各类房地产评估服务,评估对象包括房屋、在建工程、土地及其附着物、土地使用权等。

2.2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JHZB(非公)2023-023-2

标段名称:中 (略) 分行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房地产评估)包二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及土地评估资质),其中房地产评估资质(资信)不低于二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

3.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4.评估合作机构与我行及授信客户不存在经济利益冲突;

5.需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人员。

6.供应商须是能够为本次评估工作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并在所在地住建厅备案,提供住建厅的备案证明材料。其中具备一级资质且在本地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应提供在当地住建厅备案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同时投标及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8:00,在青海巨和 (略) (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17层新华联A座写字楼17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务必标明项目名称。银行账户:中 (略) 分行营业部;账号:*;收款人:青海巨和 (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巨和 (略) 开标厅(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17层新华联A座写字楼1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上发布。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略) (略) 分行

接收异议联系人:焦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巨和 (略)

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

地址: (略)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17层1号楼1单元17层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

电话:0971-*

传真:/

传真:/

2023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_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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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包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 (略) 分行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包二)已由 (略) (略) 分行批准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

选择8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提供各类房地产评估服务,评估对象包括房屋、在建工程、土地及其附着物、土地使用权等。

2.2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JHZB(非公)2023-023-2

标段名称:中 (略) 分行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房地产评估)包二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及土地评估资质),其中房地产评估资质(资信)不低于二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

3.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4.评估合作机构与我行及授信客户不存在经济利益冲突;

5.需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人员。

6.供应商须是能够为本次评估工作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并在所在地住建厅备案,提供住建厅的备案证明材料。其中具备一级资质且在本地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应提供在当地住建厅备案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同时投标及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8:00,在青海巨和 (略) (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17层新华联A座写字楼17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务必标明项目名称。银行账户:中 (略) 分行营业部;账号:*;收款人:青海巨和 (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巨和 (略) 开标厅(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17层新华联A座写字楼1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上发布。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略) (略) 分行

接收异议联系人:焦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巨和 (略)

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

地址: (略)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17层1号楼1单元17层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

电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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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_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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