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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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3-GC-121

项目名称: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3,082.3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3,082.3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3,082.3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警察业务用房施工业务用房改扩建1(批)详见采购文件1,083,082.361,083,082.3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5)《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1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3〕35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 (略) 场主体的需要,扎 (略)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 (略) 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成交(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 (略)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公安局前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公安局前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现场获取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公安局

地址: (略) 周至县二曲镇二曲路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话:*

陕西 (略)

2023年04月28日


项目概况

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3-GC-121

项目名称: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3,082.3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3,082.3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3,082.3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警察业务用房施工业务用房改扩建1(批)详见采购文件1,083,082.361,083,082.3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5)《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1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3〕35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 (略) 场主体的需要,扎 (略)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 (略) 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成交(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 (略)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富仁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公安局前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公安局前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现场获取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公安局

地址: (略) 周至县二曲镇二曲路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话:*

陕西 (略)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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