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3-012-5-03

项目名称: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70.92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70.9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调料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开标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提供开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提供2022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会计周期不满一年可以不提供,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 (略) 可不提供);
4)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2月-2023年4月) (略) 缴纳社保明细(含银行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 (略) 可不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标保证金:3300.00元保证金从基本户转出,开户名称: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于田县支行,账号:*96。【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 (略) 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技工学校(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于田县分校,于田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地 址:于田县玫瑰小镇内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 (略)

地 址: (略) 屯垦路33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








项目概况

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3-012-5-03

项目名称: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70.92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于田县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蔬菜采购项目包5(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70.9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调料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开标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提供开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提供2022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会计周期不满一年可以不提供,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 (略) 可不提供);
4)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2月-2023年4月) (略) 缴纳社保明细(含银行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 (略) 可不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标保证金:3300.00元保证金从基本户转出,开户名称: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于田县支行,账号:*96。【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 (略) 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技工学校(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于田县分校,于田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地 址:于田县玫瑰小镇内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 (略)

地 址: (略) 屯垦路33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