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顺昂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包括磁河大道与涧河路两段,磁河大道改造起点位于磁河路与洛新快速路交叉口南侧,终点为磁河路与磁河西街交叉口北侧,设计道路总长522.848m;涧河路改造起点位于涧河路与洛新快速路西交叉口,终点为涧河路与洛新快速路东交叉口,设计道路总长2952.024m。
3、建设地点: (略) 新安县磁涧镇
4、项目编号: 新安工施招标(2023)0106号
5、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8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及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2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3元,措施费(含安文费)*.5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9元,规费*.76元,税金*.75元,暂列金额0.00元,专业暂估价0.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17、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城建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同为一人);
4、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新安县磁涧镇南窑社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顺昂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4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顺昂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磁涧镇镇区供排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包括磁河大道与涧河路两段,磁河大道改造起点位于磁河路与洛新快速路交叉口南侧,终点为磁河路与磁河西街交叉口北侧,设计道路总长522.848m;涧河路改造起点位于涧河路与洛新快速路西交叉口,终点为涧河路与洛新快速路东交叉口,设计道路总长2952.024m。
3、建设地点: (略) 新安县磁涧镇
4、项目编号: 新安工施招标(2023)0106号
5、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8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及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2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3元,措施费(含安文费)*.5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9元,规费*.76元,税金*.75元,暂列金额0.00元,专业暂估价0.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17、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城建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同为一人);
4、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新安县磁涧镇南窑社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顺昂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4月2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