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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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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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合同估算价约91万元。

2.1.3工期要求:确保在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不按要求完成的或延期的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该地块 (略) 西、 (略) 南。本工程含建筑垃圾、杂土等清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考虑到后期办理运输审批手续的情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身份证;

3.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04 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9 时30 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9时30 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9 时3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6)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后续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协调。不按要求协调推进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同时后评价考核扣分5分;

(7)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无工作人员审核。

(8)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之前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点击本项目公告后附件(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后按步骤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客服*-5进行询问。

(9)关于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10)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

(1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9.其他

(一)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开标继续进行,并按照以上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单一来源谈判的具体评标程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谈判。

(1)第一次报价

①投标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②投标文件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③谈判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方可参加第二次报价。

(2)第二次报价

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第二次报价,与谈判小组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最终的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同比例下浮。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 (略)

地 址: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楼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联 系 人:郭欢欢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0513-*  电 话:05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63.com

2023 年04 月28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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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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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合同估算价约91万元。

2.1.3工期要求:确保在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不按要求完成的或延期的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地块垃圾清运工程。该地块 (略) 西、 (略) 南。本工程含建筑垃圾、杂土等清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考虑到后期办理运输审批手续的情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身份证;

3.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04 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9 时30 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9时30 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9 时3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6)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后续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协调。不按要求协调推进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同时后评价考核扣分5分;

(7)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无工作人员审核。

(8)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之前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点击本项目公告后附件(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后按步骤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客服*-5进行询问。

(9)关于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10)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

(1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9.其他

(一)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开标继续进行,并按照以上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单一来源谈判的具体评标程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谈判。

(1)第一次报价

①投标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②投标文件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③谈判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方可参加第二次报价。

(2)第二次报价

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第二次报价,与谈判小组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最终的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同比例下浮。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 (略)

地 址: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楼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联 系 人:郭欢欢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0513-*  电 话:05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63.com

2023 年04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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