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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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高密市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略) 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预算金额为:288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代码:/

采购内容: (略) 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包。

项目预算:288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质量要求

达到相关国家要求标准。

(三)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略) 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 (略)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16号)、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进行。

(五)项目售后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六)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05月04日起,至2023年05月0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05-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2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诚德信 (略)

地址: (略) (略) 朝阳街道花园街(东)3555号红高粱集团16楼-1

联系人:王琳,联系方式:0536-*

专家论证意见-高密市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pdf

高密市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略) 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预算金额为:288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代码:/

采购内容: (略) 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包。

项目预算:288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质量要求

达到相关国家要求标准。

(三)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略) 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 (略)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16号)、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进行。

(五)项目售后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六)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05月04日起,至2023年05月0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05-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2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诚德信 (略)

地址: (略) (略) 朝阳街道花园街(东)3555号红高粱集团16楼-1

联系人:王琳,联系方式: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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