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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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安阳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16: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延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阳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建工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华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延女士*

项目概况

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夏 (略) (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2023-5-1

项目名称: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质保期:2 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7款要求。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夏 (略) (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方式:注: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建工大厦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 (略)             

地 址: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联系方式:延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延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安阳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16: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延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阳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建工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华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延女士*

项目概况

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夏 (略) (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2023-5-1

项目名称: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安阳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器材装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质保期:2 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7款要求。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夏 (略) (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方式:注: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夏 (略) 开标室(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建工大厦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 (略)             

地 址: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             

联系方式:延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延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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