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九州 (略) (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GJ-*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经临采计网备【2023】B00164
3、项目名称: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5.0876(万元)
6、最高限价:225.0876(万元)
7、采购需求:
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或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书面承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九州 (略) (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
3、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为项目经理);(2)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本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且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不退)。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九州 (略) (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九州 (略) 会议室(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本级
地址:襄阳东津新区惠民路6号
联系方式: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九州 (略)
地址: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
【项目概况】
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九州 (略) (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GJ-*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经临采计网备【2023】B00164
3、项目名称: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5.0876(万元)
6、最高限价:225.0876(万元)
7、采购需求:
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或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书面承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九州 (略) (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
3、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为项目经理);(2)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本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且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不退)。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九州 (略) (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九州 (略) 会议室(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门面房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本级
地址:襄阳东津新区惠民路6号
联系方式: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九州 (略)
地址: (略) 襄城区庞公路190号北京公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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