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废气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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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废气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盐 (略) 车间废气治理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盐 (略) 车间废气治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金额为:165万元。

4.最高限价为:165万元。

5.采购需求:江苏盐 (略) 车间废气治理项目,包括废气处理设备系统等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全费用工程量清单。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8.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代理的供应设备制造厂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废气处理设备系统供货类似业绩(响应文件须提供采购合同及其项下设备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保证代理人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供应商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 (略) 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采购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项目严禁挂靠。采购项目公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成交资格;②追究其耽误采购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成交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采购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前。

2.地点: (略) 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江苏 (略) 招标代理部)。

3.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或通过电话联系*、*报名且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

六、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仟圆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盐 (略)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周新扬、袁凯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江苏盐 (略) 车间废气治理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盐 (略) 车间废气治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金额为:165万元。

4.最高限价为:165万元。

5.采购需求:江苏盐 (略) 车间废气治理项目,包括废气处理设备系统等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全费用工程量清单。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8.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代理的供应设备制造厂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废气处理设备系统供货类似业绩(响应文件须提供采购合同及其项下设备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保证代理人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供应商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 (略) 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采购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项目严禁挂靠。采购项目公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成交资格;②追究其耽误采购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成交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采购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前。

2.地点: (略) 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江苏 (略) 招标代理部)。

3.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或通过电话联系*、*报名且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

六、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仟圆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盐 (略)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周新扬、袁凯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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