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飞机除冰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飞机除冰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飞机除冰车采购项目招标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省市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飞机除冰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飞机除冰车4辆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40日内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
3.3若拟供货为进口产品的,其制造商在中国境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并配有有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需提供技术服务工程师相关简历及职称复印件、常驻的代表机构供详细地址、电话等信息。
3.4拟供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 (略) 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信誉要求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2“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投标人须自行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注册及登记,并完成全部投标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注册、提交报名资料。并同时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扫描 (略) (略) 邮箱(*@*26.com),代理公司网上确认通过后与投标人联系,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以上材料仅用于报名登记,材料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邮件主题注明投标企业全称+HTCL-ZB-*+姜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以电汇形式付款,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 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整,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联系人:赵庆峣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姜宇女士 孙玉宝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飞机除冰车采购项目招标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省市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飞机除冰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飞机除冰车4辆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40日内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
3.3若拟供货为进口产品的,其制造商在中国境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并配有有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需提供技术服务工程师相关简历及职称复印件、常驻的代表机构供详细地址、电话等信息。
3.4拟供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 (略) 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信誉要求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2“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投标人须自行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注册及登记,并完成全部投标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注册、提交报名资料。并同时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扫描 (略) (略) 邮箱(*@*26.com),代理公司网上确认通过后与投标人联系,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以上材料仅用于报名登记,材料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邮件主题注明投标企业全称+HTCL-ZB-*+姜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以电汇形式付款,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 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整,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联系人:赵庆峣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姜宇女士 孙玉宝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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