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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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DSXCZB-2023-04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3)公路
联系人袁辉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5-05 12: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5-08 16:00:00
采购单位庄浪县万泉镇人民政府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001001工程-施工*.0(元)

公告内容

  • 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3)16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庄浪县万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位于万泉镇田湾村,硬化路0.4公里,修建排水渠0.41公里。

    本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参照《 (略) 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一般路段路面宽度4米,受限路段路面宽度不能小于3米;路面结构层采用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每300米设置错车道1处,配套边沟涵洞等防排水设施,同步设置安防设施。(详细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00元(含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14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依据)。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凡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 (略) 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凡在交通运 (略) (略) 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 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6.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

    8.投标预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投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招标期限:2023年5月5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8日16时00分00秒。(备注: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8日15时3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2.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人登录平台报名、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

    4.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并结合项目图纸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5.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6.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未按此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不正当竞争,按废标处理。择优选取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万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万泉镇街道

    电 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崆峒区金润国际写字楼18层1803室

    联系人:袁辉

    联系电话:0933-*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DSXCZB-2023-04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3)公路
联系人袁辉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5-05 12: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5-08 16:00:00
采购单位庄浪县万泉镇人民政府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001001工程-施工*.0(元)

公告内容

  • 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3)16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庄浪县万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万泉镇田湾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位于万泉镇田湾村,硬化路0.4公里,修建排水渠0.41公里。

    本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参照《 (略) 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一般路段路面宽度4米,受限路段路面宽度不能小于3米;路面结构层采用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每300米设置错车道1处,配套边沟涵洞等防排水设施,同步设置安防设施。(详细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00元(含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14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依据)。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凡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 (略) 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凡在交通运 (略) (略) 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 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6.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

    8.投标预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投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招标期限:2023年5月5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8日16时00分00秒。(备注: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8日15时3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2.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人登录平台报名、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

    4.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并结合项目图纸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5.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6.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未按此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不正当竞争,按废标处理。择优选取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万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万泉镇街道

    电 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崆峒区金润国际写字楼18层1803室

    联系人:袁辉

    联系电话:0933-*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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