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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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MZ-CG-2023-005

项目名称: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工程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建筑承包商提供的施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须提交)。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若工程的承接企业是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 月6 日至2023年5 月1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云岩区泰联大厦A栋25层7号。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现场发售,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1~8项资料的复印件及原件各一套。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 月17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紫林宾馆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 月17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紫林宾馆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息烽县旅游文化 (略)

项目联系人:田工

地 址: (略) 息烽县永阳街道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铭泽 (略)

地 址: (略) 云岩区泰联大厦A栋25层7号

联系人:熊瑛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熊瑛

联系电话:*


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MZ-CG-2023-005

项目名称:红军长征南渡乌江纪念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工程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建筑承包商提供的施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须提交)。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若工程的承接企业是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 月6 日至2023年5 月1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云岩区泰联大厦A栋25层7号。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现场发售,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1~8项资料的复印件及原件各一套。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 月17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紫林宾馆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 月17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紫林宾馆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息烽县旅游文化 (略)

项目联系人:田工

地 址: (略) 息烽县永阳街道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铭泽 (略)

地 址: (略) 云岩区泰联大厦A栋25层7号

联系人:熊瑛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熊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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