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区段提防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区段提防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区段提防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区段提防工程(一期)已由榆中县水务局以榆水发【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榆中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招标人为榆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区段提防工程(一期)监理
2、建设地点: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
3、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建设内容为桩号0+610~0+993共治理主河道长度383m,新建C20混凝土防冲齿墙4座,C20混凝土下河踏步2处;不锈钢防腐字警示牌(1.5m*0.8m)1个,河道两侧安装铁链护栏共 706m。
4、资金来源:榆中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5、项目总投资:281.32万元(其中:监理投资额6万元)。
6、计划工期:总工期: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5 月2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7 月12 日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20-2022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资质;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本单位总监任命文件;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05 月06 日—2023 年05 月11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甘肃 (略) 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05 月26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榆中 (略) ( (略) 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310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榆中 (略) ( (略) 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榆中 (略)
地 址: (略) 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310室
联 系 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7-1410
联 系 人:苏伟军
联系电话:0931-* *
年月日
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区段提防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区段提防工程(一期)已由榆中县水务局以榆水发【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榆中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招标人为榆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千亩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区段提防工程(一期)监理
2、建设地点: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
3、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建设内容为桩号0+610~0+993共治理主河道长度383m,新建C20混凝土防冲齿墙4座,C20混凝土下河踏步2处;不锈钢防腐字警示牌(1.5m*0.8m)1个,河道两侧安装铁链护栏共 706m。
4、资金来源:榆中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5、项目总投资:281.32万元(其中:监理投资额6万元)。
6、计划工期:总工期: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5 月2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7 月12 日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20-2022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资质;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本单位总监任命文件;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05 月06 日—2023 年05 月11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甘肃 (略) 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05 月26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榆中 (略) ( (略) 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310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榆中 (略) ( (略) 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榆中 (略)
地 址: (略) 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310室
联 系 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7-1410
联 系 人:苏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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