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湖州 (略) 受 (略) 委托,现就“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2023-05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标项 | 标项名称 | 标项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一 | 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 主要包括画溪街道工业园区的道路保洁、园区垃圾分类及垃圾中转站、房管理、河道保洁等服务内容。 | 610万元 | 1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保洁类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请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州 (略) (长兴县振力大厦6楼601)。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满足本公告第五条对于合格投标人的要求(以下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名称等联系资料一份。
八、投标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5月19日下午16: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26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于2023年05月26日下午14:00时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 (略)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72-*
(略)
湖州 (略)
2023年05月06日
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湖州 (略) 受 (略) 委托,现就“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2023-05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标项 | 标项名称 | 标项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一 | 长兴县画溪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 主要包括画溪街道工业园区的道路保洁、园区垃圾分类及垃圾中转站、房管理、河道保洁等服务内容。 | 610万元 | 1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保洁类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请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州 (略) (长兴县振力大厦6楼601)。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满足本公告第五条对于合格投标人的要求(以下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名称等联系资料一份。
八、投标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5月19日下午16: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26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于2023年05月26日下午14:00时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 (略)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72-*
(略)
湖州 (略)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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