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医院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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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医院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太和区医院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5-08 至 2023-05-1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晶晶
( (略) (略) 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19
项目名称: (略) (略) 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50,000.00
最高限价(元):6,950,000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天内供货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3.2)投标单位或生产企业应具有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 (3.3)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4)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5)投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单位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单位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质疑与投诉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太和区太和里184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女士
电话: *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太和区医院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5-08 至 2023-05-1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晶晶
( (略) (略) 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19
项目名称: (略) (略) CT设备、洁净屏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50,000.00
最高限价(元):6,950,000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天内供货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3.2)投标单位或生产企业应具有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 (3.3)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4)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5)投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和区天成雅典10-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单位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单位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质疑与投诉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太和区太和里184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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