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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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R-HWXJ-*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8.27万元,招 (略)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8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5 月1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5月08日
至2023年05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
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到辽宁 (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 (略) 拒绝
受理。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 (略) (略) 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
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略)
七其他
1.采购方式:询价
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 址: (略) (略) 府大街2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郝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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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R-HWXJ-*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8.27万元,招 (略)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警用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8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5 月1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5月08日
至2023年05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
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到辽宁 (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 (略) 拒绝
受理。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 (略) (略) 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
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略)
七其他
1.采购方式:询价
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 址: (略) (略) 府大街2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郝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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