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蔡圩灌区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泗洪县蔡圩灌区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泗洪县蔡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略) 水利局以《关于泗洪县蔡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实施方案的批复》(宿水办〔2023〕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泗洪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泗洪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 (略) 鸿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洪县蔡圩灌区水资源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泗洪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拆(改)建泵站、涵闸、配套建筑物及沟、渠、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本标段投资约4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完成泗洪县蔡圩灌区水资源论证项目,对本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并取得批复。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成果通过审批,配合完成取水验收,并提交成果。约200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 (略) 水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4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3分;3.单位业绩:9分;4.项目负责人:9分;5.资源配置:8分;6.服务实施方案:51分;7.其他评分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分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 9分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 9分 | |
2.2.4 (2)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①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名得1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高得4分。以职称证为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 ②配备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文水资源专业的每名得1分,最高得4分。以毕业证为准。 | 8分 |
2.2.4 (3)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理解 | 对本项目的现状调查和理解,项目概况描述清楚,合理的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2分 |
报告编制方案 | 报告编制方案切合工作实际,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1分 |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当、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分 | ||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同时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应对措施等,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分 | ||
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能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应对措施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分 | ||
服务承诺 | 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并提出保障措施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 | ||
2.2.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基本分17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万元(如报价为41万元)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得20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泗洪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晓兴
联系电话:0527-*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 扬 谈 畅 吴露琰
电话:025-*
传真:025-*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
11.备注
/
1.招标条件
泗洪县蔡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略) 水利局以《关于泗洪县蔡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实施方案的批复》(宿水办〔2023〕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泗洪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泗洪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 (略) 鸿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洪县蔡圩灌区水资源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泗洪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拆(改)建泵站、涵闸、配套建筑物及沟、渠、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本标段投资约4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完成泗洪县蔡圩灌区水资源论证项目,对本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并取得批复。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成果通过审批,配合完成取水验收,并提交成果。约200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 (略) 水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4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3分;3.单位业绩:9分;4.项目负责人:9分;5.资源配置:8分;6.服务实施方案:51分;7.其他评分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分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 9分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 9分 | |
2.2.4 (2)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①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名得1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高得4分。以职称证为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 ②配备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文水资源专业的每名得1分,最高得4分。以毕业证为准。 | 8分 |
2.2.4 (3)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理解 | 对本项目的现状调查和理解,项目概况描述清楚,合理的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2分 |
报告编制方案 | 报告编制方案切合工作实际,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1分 |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当、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分 | ||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同时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应对措施等,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分 | ||
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能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应对措施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分 | ||
服务承诺 | 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并提出保障措施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 | ||
2.2.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基本分17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万元(如报价为41万元)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得20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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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泗洪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晓兴
联系电话:0527-*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 扬 谈 畅 吴露琰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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