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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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略) 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宣传视频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行动

(二)购买主体: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三)采购需求:1.开展“ (略) 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行动”,深入社区残疾人家庭开展活动每季度不低于1场,全年不低于8场,为至少40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带去文化服务。围绕“康复知识进社区”至少开展1场活动,服务不低于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文化活动进社区”至少开展2场活动,服务不低于10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心理健康进社区”至少开展3场活动,服务不低于1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同伴支持进社区”至少开展1场活动,服务不低于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融合活动进社区”至少开展1场活动,服务不低于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2.项目承接方负责活动的方案制定及具体执行,负责每场活动的场地布置、物资准备、具体实施和现场统筹,做好对项目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与各个活动参与单位对接好活动开展,招募志愿者参与活动,并做好物资准备、志愿者管理等工作。3.项目承接方负责对每场活动进行预热宣传、社工及志愿者招募发布,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结合残疾群体帮扶成果,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做好主题活动宣传。4.项目承接方负责提供活动开展的总方案、中期报告、结项报告以及活动完成后的效果评估,每场次活动需提供方案、签到表、工作现场的照片、视频、简讯、微信报道等痕迹资料。5.在省、市媒体发布宣传不少于4次。

(四)完成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

(五)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及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采购预算:人民币26万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满三年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咨询服务或残疾人专业社会服务经营范围的承接主体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

(一)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证明性材料。(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交市残联留存,原件查验后返还)

相应材料中应包含业绩经验,机构设立、人员配置、管理计划,报价,工作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限和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 5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保证项目执行的证明性材料(密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后 (略) 残疾人联合会宣文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2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作拒收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 焓*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略) 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宣传视频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行动

(二)购买主体: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三)采购需求:1.开展“ (略) 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行动”,深入社区残疾人家庭开展活动每季度不低于1场,全年不低于8场,为至少40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带去文化服务。围绕“康复知识进社区”至少开展1场活动,服务不低于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文化活动进社区”至少开展2场活动,服务不低于10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心理健康进社区”至少开展3场活动,服务不低于1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同伴支持进社区”至少开展1场活动,服务不低于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围绕“融合活动进社区”至少开展1场活动,服务不低于5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2.项目承接方负责活动的方案制定及具体执行,负责每场活动的场地布置、物资准备、具体实施和现场统筹,做好对项目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与各个活动参与单位对接好活动开展,招募志愿者参与活动,并做好物资准备、志愿者管理等工作。3.项目承接方负责对每场活动进行预热宣传、社工及志愿者招募发布,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结合残疾群体帮扶成果,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做好主题活动宣传。4.项目承接方负责提供活动开展的总方案、中期报告、结项报告以及活动完成后的效果评估,每场次活动需提供方案、签到表、工作现场的照片、视频、简讯、微信报道等痕迹资料。5.在省、市媒体发布宣传不少于4次。

(四)完成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

(五)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及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采购预算:人民币26万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满三年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咨询服务或残疾人专业社会服务经营范围的承接主体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

(一)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证明性材料。(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交市残联留存,原件查验后返还)

相应材料中应包含业绩经验,机构设立、人员配置、管理计划,报价,工作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限和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 5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保证项目执行的证明性材料(密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后 (略) 残疾人联合会宣文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2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作拒收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 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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