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公安局2023年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80路人脸抓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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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公安局2023年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80路人脸抓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GY)*

项目编号:RXZT-ZC-2023-008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公安局2023年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80路人脸抓拍)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5

最高限价(如有):*.1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隆德县公安局2023年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80路人脸抓拍)建设项目其他网络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15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3.3-3.6 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所有资格要求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的位置。 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09 00:00:00 至2023-05-15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30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隆德县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融信筑途 (略)
地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小虎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融信筑途 (略)

发布日期: 2023-05-08

宁夏融信筑途 (略)  签于 2023/05/08 18:13:05
宁夏融信筑途 (略)  签于 2023/05/08 18:12:46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GY)*

项目编号:RXZT-ZC-2023-008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公安局2023年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80路人脸抓拍)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5

最高限价(如有):*.1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隆德县公安局2023年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80路人脸抓拍)建设项目其他网络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15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3.3-3.6 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所有资格要求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的位置。 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09 00:00:00 至2023-05-15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30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隆德县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融信筑途 (略)
地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小虎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融信筑途 (略)

发布日期: 2023-05-08

宁夏融信筑途 (略)  签于 2023/05/08 18:13:05
宁夏融信筑途 (略)  签于 2023/05/08 18: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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