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2023年度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市司法局2023年度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司法局2023年度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略) 红塔区李棋街道康溪路下戴井50幢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晟和招字YX-CS2023-012 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2023年度社区矫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队*,利用社会组织在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弥补司法行政工作队*人手不足、心理矫治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利于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专业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治效果。通过提供心理状况评估、情绪安抚疏导、个案跟踪、法制宣传、思想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使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定的目的。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提供2022年5月至今连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略) 红塔区李棋街道康溪路下戴井50幢1号)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购买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略) 红塔区李棋街道康溪路下戴井50幢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略) 红塔区李棋街道康溪路下戴井50幢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 (略) 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司法局 地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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