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索引号: | */*-00013 | 信息分类: | 交易公告 |
---|---|---|---|
发布机构: | 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4-29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招标公告】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0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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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交易公告 | ||
发布机构: | 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4-29 | ||
名??称: | 【招标公告】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号: | ,, | ||
关键词: |
长丰县 (略) 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JGGS*
2.项目名称:长丰县 (略) 杨庙粮库设备采购
3.项目概况:消防箱、配电箱等,详见工程量表
4.项目单位:长丰县 (略)
5.资金来源:自有支付
6.项目预算:11.79万元
7.项目类别:自行采购货物
8.项目地点:市级·长丰县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企业资质条件:具有专业资质。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 5月6日上午 10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路交口东南角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14楼1403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代良和 *
特别提示:参与本次抽签的备选企业应对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备选企业认为数据有误,应在抽签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发包价完成发包范围和图纸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等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要求。
五、付款方式: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款一次性结清。
六、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报名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30 分
2.接收投标文件日期及方式:为不影响正常开标,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一休假期间不接爱投标文件)。
3.提交材料: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承诺函,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密封后报送)。
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路交口东南角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14楼1404室。
九、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符合条件报名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十、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四、其它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长丰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站(http://**.cn/*.html)上发布。
????????????????????????????????????????????????????????????????长丰县 (略)
???????????????????????????????????????????????????????????????????2023年4月 28日
索引号: | */*-00013 | 信息分类: | 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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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4-29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招标公告】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0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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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交易公告 | ||
发布机构: | 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4-29 | ||
名??称: | 【招标公告】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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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 (略) 杨庙粮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JGGS*
2.项目名称:长丰县 (略) 杨庙粮库设备采购
3.项目概况:消防箱、配电箱等,详见工程量表
4.项目单位:长丰县 (略)
5.资金来源:自有支付
6.项目预算:11.79万元
7.项目类别:自行采购货物
8.项目地点:市级·长丰县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企业资质条件:具有专业资质。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 5月6日上午 10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路交口东南角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14楼1403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代良和 *
特别提示:参与本次抽签的备选企业应对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备选企业认为数据有误,应在抽签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发包价完成发包范围和图纸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等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要求。
五、付款方式: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款一次性结清。
六、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报名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30 分
2.接收投标文件日期及方式:为不影响正常开标,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一休假期间不接爱投标文件)。
3.提交材料: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承诺函,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密封后报送)。
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路交口东南角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14楼1404室。
九、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符合条件报名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十、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四、其它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长丰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站(http://**.cn/*.html)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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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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