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采购(第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YC)-*-01
2.项目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采购(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各单价限价(万元)。
租车价格(元) | |||
按时间计费 | 按里程计费(元/公里) | ||
半天 | 一天 | ||
轿车 | 397 | 645 | 2.5 |
商务车/越野车 | 496 | 744 | 3.0 |
中型客车 | 586 | 880 | 3.2 |
考斯特 | 687 | 1178 | 3.5 |
大型客车 | 687 | 1178 | 3.5 |
6.采购需求: (略) 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车辆服务。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 (略) 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果园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丹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采购(第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YC)-*-01
2.项目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采购(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各单价限价(万元)。
租车价格(元) | |||
按时间计费 | 按里程计费(元/公里) | ||
半天 | 一天 | ||
轿车 | 397 | 645 | 2.5 |
商务车/越野车 | 496 | 744 | 3.0 |
中型客车 | 586 | 880 | 3.2 |
考斯特 | 687 | 1178 | 3.5 |
大型客车 | 687 | 1178 | 3.5 |
6.采购需求: (略) 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4年度租用车辆服务。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 (略) 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果园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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