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3-05-10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3-05-10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左春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5-10 11:45: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5-12 17:00:00 |
采购单位 | 银龙兴(北京)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 | YLX*-072 | 工程-施工 | *.96(元) |
公告内容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YLX*-072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现网上竞价,择优选定施工方。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个标段,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1.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 (略) 、 (略) (略) 、甘肃 (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2.5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项中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在招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
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核时,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结束之日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7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出具“无欠薪承诺”参与招投标活动。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3.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05月10日11时00分-2023年05月12日17时00分;
3.2竞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http://**: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 (略) 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
地 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 (略)
办 公 地 址 : (略) 甘州区滨河新区屋兰路滨河明源小区7号楼二楼商铺
联 系 人:左春琳、潘 阳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1020/f/index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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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左春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5-10 11:45: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5-12 17:00:00 |
采购单位 | 银龙兴(北京)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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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 | YLX*-072 | 工程-施工 | *.96(元) |
公告内容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YLX*-072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现网上竞价,择优选定施工方。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个标段,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河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1.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 (略) 、 (略) (略) 、甘肃 (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2.5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项中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在招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
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核时,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结束之日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7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出具“无欠薪承诺”参与招投标活动。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3.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05月10日11时00分-2023年05月12日17时00分;
3.2竞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http://**: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 (略) 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
地 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 (略)
办 公 地 址 : (略) 甘州区滨河新区屋兰路滨河明源小区7号楼二楼商铺
联 系 人:左春琳、潘 阳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1020/f/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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