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大楼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公开征询报价邀请函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大楼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公开征询报价邀请函
各供应商:
为打造我中心大楼文化宣传阵地,涵育单位文化,我中心现公开征集意愿供应商负责本次中心大楼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欢迎各意向供应商进行密封报价。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范围应包括装饰装修、展览展示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相关业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中心一楼至四楼走廊及楼梯、三楼党员活动室、四楼职工之家、四楼值班室、五楼会议室文化宣传阵地施工。采用软膜灯箱/磁吸、PVC等材质,立体雕刻,要求布置整齐美观。
2.中心二楼至四楼楼梯口转角书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立牌、道德讲堂讲台制作;四楼职工之家书柜改造、桌椅制作。采用生态板、铁艺等材质,要求简洁大气,与大楼整体色调和谐统一。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版面设计制作及现场施工安装(含我中心提出的设计方案修改部分),每逾期1日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我中心支付违约金,由我中心从待付款中扣除。
2.项目完成时,由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决算书提交我中心审核。
3.施工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不得转包。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项目质量达不到我中心要求的效果,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和承担我中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在我中心要求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因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保证项目进度、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保证项目质量、保证环保达标。
7.成交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已完工部分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8.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将施工垃圾集中清理至指定位置。做好交付使用前的现场恢复以及卫生保洁工作后,方可退场。
9.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完毕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需经我中心验收合格后,方视为项目结束。
(三)验收及支付期次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由最终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我中心收到发票后,向其转账支付合同款项的30%预付款。 |
2 | 70 | 项目完成后,由最终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验收书,提请我中心验收,确认最终结算价。由最终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中心按结算价减已付预付款进行支付。 |
三、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报价为含税包干报价,总报价为项目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中各表进行逐项报价,作为项目报价函附件报送我中心。
(三)报价应考虑在供货期限内人工、材料、 (略) 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的影响,因发生以上情况成交方申请单价变更的,我中心将予以拒绝。
(四)实际施工细项以我中心最终要求为准,减少的项目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对应项目予以扣减;增加的项目应填写《项目增量签证单》,参照成交供应商报价中相同材质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本项目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报价材料构成及时间要求
(一)报价材料第一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人即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5.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本邀请函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二)报价材料第二部分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
以上两部分报价材料均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报价人公章,两部分报价材料应分别单独密封后于2023年 5月12日17点前送至我中心政治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联系人:黄林山,联系电话:0591-*。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东 (略) 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楼,邮编:*。
五、评审说明
各供应商提交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采购执行小组成员审查报价文件。在通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后,进行第二阶段价格评定。采用总报价最低价成交方法,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最低报价一致情况,将邀请相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价止。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承诺书
3.报价函
(略) 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0日
各供应商:
为打造我中心大楼文化宣传阵地,涵育单位文化,我中心现公开征集意愿供应商负责本次中心大楼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欢迎各意向供应商进行密封报价。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范围应包括装饰装修、展览展示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相关业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中心一楼至四楼走廊及楼梯、三楼党员活动室、四楼职工之家、四楼值班室、五楼会议室文化宣传阵地施工。采用软膜灯箱/磁吸、PVC等材质,立体雕刻,要求布置整齐美观。
2.中心二楼至四楼楼梯口转角书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立牌、道德讲堂讲台制作;四楼职工之家书柜改造、桌椅制作。采用生态板、铁艺等材质,要求简洁大气,与大楼整体色调和谐统一。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版面设计制作及现场施工安装(含我中心提出的设计方案修改部分),每逾期1日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我中心支付违约金,由我中心从待付款中扣除。
2.项目完成时,由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决算书提交我中心审核。
3.施工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不得转包。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项目质量达不到我中心要求的效果,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和承担我中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在我中心要求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因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保证项目进度、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保证项目质量、保证环保达标。
7.成交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已完工部分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8.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将施工垃圾集中清理至指定位置。做好交付使用前的现场恢复以及卫生保洁工作后,方可退场。
9.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完毕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需经我中心验收合格后,方视为项目结束。
(三)验收及支付期次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由最终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我中心收到发票后,向其转账支付合同款项的30%预付款。 |
2 | 70 | 项目完成后,由最终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验收书,提请我中心验收,确认最终结算价。由最终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中心按结算价减已付预付款进行支付。 |
三、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报价为含税包干报价,总报价为项目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中各表进行逐项报价,作为项目报价函附件报送我中心。
(三)报价应考虑在供货期限内人工、材料、 (略) 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的影响,因发生以上情况成交方申请单价变更的,我中心将予以拒绝。
(四)实际施工细项以我中心最终要求为准,减少的项目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对应项目予以扣减;增加的项目应填写《项目增量签证单》,参照成交供应商报价中相同材质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本项目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报价材料构成及时间要求
(一)报价材料第一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人即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5.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本邀请函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二)报价材料第二部分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
以上两部分报价材料均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报价人公章,两部分报价材料应分别单独密封后于2023年 5月12日17点前送至我中心政治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联系人:黄林山,联系电话:0591-*。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东 (略) 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楼,邮编:*。
五、评审说明
各供应商提交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采购执行小组成员审查报价文件。在通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后,进行第二阶段价格评定。采用总报价最低价成交方法,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最低报价一致情况,将邀请相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价止。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承诺书
3.报价函
(略) 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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