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至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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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至四标段)

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至四标段)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以彭审批发〔20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水利专项资金、一般债券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阳县;

2.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2.2.1.管网改造工程:改造提升管道 153.52km;翻建各类闸阀井17座;穿等级公路 24 处,改造蓄水池 4座、蓄水池管护道路970m等;

2.2.2.入户提升改造工程:

2.2.2.1入户工程:涉及513户返乡用水户和7户企业、单位等,共铺设管道115.76km,其中配水管道19.86km、D20PPRA户管道95.9km;安装智能水表 520块;新建各类闸阀井61座过村级硬化道路84处、过等级公路2处;

2.2.2.2.农村入户提升改造工程:涉及806处,共改造管道142.32km,其中配水管道 70.09km、Φ20PPR入户管道72.23km:更换智能水表37块;新建泵站1座、50m3前池1座、100m3蓄水池1座、各类闸阀井48座、过等级公路2处、过村级硬化道路90处;配套智能自吸泵13台;

2.2.2.3.白阳镇姚河村入户提升改造工程:涉及85户,共改造管道15.86km,其中配水管道2.06km、Φ20PPR入户管道13.8km;更换智能水表85块;新建泵站1座 (配套无负压供水设备)、各类闸阀井7座等。

2.2.3.入户井改造工程:安装PE成品井3522座(含辅材);配套Φ20PPR入户管道10.57km等。

2.2.4.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新建阀井1座,维修阀井1座;更换管理站Φ160PE管道36m、管件阀件10个;改造更换王洼水厂厂房取暖设施及其辅件、杨坪泵站水泵及配套管道等。

2.3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1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2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3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标段

4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标段要求具备PVC、PE管材生产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四标段要求具备PPR管材生产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要求各投标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可一次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为多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则按照中标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10日9时00分至 2023 年5月16日24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治伟

电 话:*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地 址:银川金凤区满城街上海西路金水湾六楼601室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

宁夏 (略)

2023年5月10日

宁夏 (略)  签于 2023/05/10 11:24:43
宁夏 (略)  签于 2023/05/10 11:25:18

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至四标段)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以彭审批发〔20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水利专项资金、一般债券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阳县;

2.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2.2.1.管网改造工程:改造提升管道 153.52km;翻建各类闸阀井17座;穿等级公路 24 处,改造蓄水池 4座、蓄水池管护道路970m等;

2.2.2.入户提升改造工程:

2.2.2.1入户工程:涉及513户返乡用水户和7户企业、单位等,共铺设管道115.76km,其中配水管道19.86km、D20PPRA户管道95.9km;安装智能水表 520块;新建各类闸阀井61座过村级硬化道路84处、过等级公路2处;

2.2.2.2.农村入户提升改造工程:涉及806处,共改造管道142.32km,其中配水管道 70.09km、Φ20PPR入户管道72.23km:更换智能水表37块;新建泵站1座、50m3前池1座、100m3蓄水池1座、各类闸阀井48座、过等级公路2处、过村级硬化道路90处;配套智能自吸泵13台;

2.2.2.3.白阳镇姚河村入户提升改造工程:涉及85户,共改造管道15.86km,其中配水管道2.06km、Φ20PPR入户管道13.8km;更换智能水表85块;新建泵站1座 (配套无负压供水设备)、各类闸阀井7座等。

2.2.3.入户井改造工程:安装PE成品井3522座(含辅材);配套Φ20PPR入户管道10.57km等。

2.2.4.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新建阀井1座,维修阀井1座;更换管理站Φ160PE管道36m、管件阀件10个;改造更换王洼水厂厂房取暖设施及其辅件、杨坪泵站水泵及配套管道等。

2.3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1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2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3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三标段

4标段:彭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标段要求具备PVC、PE管材生产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四标段要求具备PPR管材生产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要求各投标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可一次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为多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则按照中标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10日9时00分至 2023 年5月16日24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治伟

电 话:*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地 址:银川金凤区满城街上海西路金水湾六楼601室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

宁夏 (略)

2023年5月10日

宁夏 (略)  签于 2023/05/10 11:24:43
宁夏 (略)  签于 2023/05/10 1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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