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屏山县公安局拟对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PSGA(202" />
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屏山县公安局拟对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PSGA(2023)—05号
二、采购项目简介:屏山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第一阶段6个乡镇派出所改扩建完成,需对6个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进行增补。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
(二)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屏山县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屏山县公安局609办公室,逾期不售。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人重新登记备案)。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屏山县公安局612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人拒收。
八、磋商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屏山县公安局612会议室。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屏山县门户网站。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屏山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831-*、*。
屏山县公安局拟对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屏山县公安局扩建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PSGA(2023)—05号
二、采购项目简介:屏山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第一阶段6个乡镇派出所改扩建完成,需对6个乡镇派出所网上督查系统进行增补。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
(二)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屏山县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屏山县公安局609办公室,逾期不售。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人重新登记备案)。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屏山县公安局612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人拒收。
八、磋商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屏山县公安局612会议室。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屏山县门户网站。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屏山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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