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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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17:25|发布单位:十堰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3|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业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3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765

3、项目名称: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东博片区的长春路,项 (略) 张湾区车城街办境内,规划长春路起点为车城路,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与东博路平交后,终点为现状云南路。这条道路的修建将进一步完善该区域路网规划,方便道路周围小区及周边居民的出行,同时对东风博物馆项目的进一步推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设计 (略) 支路,道路总长度为1568.025m,标准路幅宽度为12m,车行道8m,两侧人行道各2m,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现采购长春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控制点测量、地形图测绘及初步设计等相关服务;其它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所有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成果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测绘(含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业务部)

3、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 (略) 财政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财办发[2020]32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 (略) 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 (略) 茅箭区北京路82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 (略)

地址: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右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17:25|发布单位:十堰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3|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业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3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765

3、项目名称:长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东博片区的长春路,项 (略) 张湾区车城街办境内,规划长春路起点为车城路,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与东博路平交后,终点为现状云南路。这条道路的修建将进一步完善该区域路网规划,方便道路周围小区及周边居民的出行,同时对东风博物馆项目的进一步推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设计 (略) 支路,道路总长度为1568.025m,标准路幅宽度为12m,车行道8m,两侧人行道各2m,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现采购长春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控制点测量、地形图测绘及初步设计等相关服务;其它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所有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成果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测绘(含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业务部)

3、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 (略) 财政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财办发[2020]32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 (略) 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 (略) 茅箭区北京路82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 (略)

地址: (略) 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右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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