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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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略) 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昌茂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 (略) 昌茂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 (略)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河市镇、凤凰乡。

2.3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7500亩。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措施;2、稻虾综合养殖基地。建设稻虾综合种养殖基地7958亩,具体内容包括:稻田改造、灌溉与排水改造、生态防护工程、基地围栏、田间道路工程、种养技术推广等;3、精品蔬种植基地 。流转集中连片耕地5747亩打造精品果蔬种植基地,其中新建单体圆拱大棚4585亩、智能连体温室大棚1162亩,本项目总投资约35762.93万元,项目监理服务费为156.59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采购、安装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项目验收等 。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实施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黑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 2023年5 月 10 日至 2023年 5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7时,在 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4:30

7.2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6月8日14:30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屈 (略) (略) ,电话:073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昌茂 (略)

地址: (略) 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四楼)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略) 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昌茂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 (略) 昌茂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 (略)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河市镇、凤凰乡。

2.3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7500亩。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措施;2、稻虾综合养殖基地。建设稻虾综合种养殖基地7958亩,具体内容包括:稻田改造、灌溉与排水改造、生态防护工程、基地围栏、田间道路工程、种养技术推广等;3、精品蔬种植基地 。流转集中连片耕地5747亩打造精品果蔬种植基地,其中新建单体圆拱大棚4585亩、智能连体温室大棚1162亩,本项目总投资约35762.93万元,项目监理服务费为156.59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采购、安装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项目验收等 。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实施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黑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 2023年5 月 10 日至 2023年 5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7时,在 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4:30

7.2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6月8日14:30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屈 (略) (略) ,电话:073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昌茂 (略)

地址: (略) 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四楼)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联系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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