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智慧城市照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昌市智慧城市照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

(略) (略) 照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 (略) (略) 照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如涉及)【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 (略) ( (略) 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3.开标地点:四川 (略) ( (略) 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3. (略) 财政监督电话:0834-*。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00元,最高限价为:*.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西昭路高枧乡政府二楼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4-*
, (略)

(略) (略) 照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 (略) (略) 照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如涉及)【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 (略) ( (略) 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3.开标地点:四川 (略) ( (略) 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3. (略) 财政监督电话:0834-*。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00元,最高限价为:*.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西昭路高枧乡政府二楼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4-*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