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沙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二次)标段一
青海省沙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二次)标段一
(略) 沙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沙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二次)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审【2022】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刚察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刚察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刚察县
(2)规模:实施生态缓冲带5.91公顷,水源涵养工程40.1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级]资质,/资格,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备注:(1 ) 环境工程设计*级应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资质;(2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略) 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12日0:00时至2023年05月16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址:刚察县东大街与伊克乌兰路交叉口东南50米 | 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1号楼1单元8楼1089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多杰先生 | 联系人:马女士 |
电话:0970-* | 电话:0971-* |
传真: | 传真: |
2023年05月11日
(略) 沙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沙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二次)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审【2022】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刚察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刚察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刚察县
(2)规模:实施生态缓冲带5.91公顷,水源涵养工程40.1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级]资质,/资格,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备注:(1 ) 环境工程设计*级应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资质;(2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略) 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12日0:00时至2023年05月16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址:刚察县东大街与伊克乌兰路交叉口东南50米 | 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1号楼1单元8楼1089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多杰先生 | 联系人:马女士 |
电话:0970-* | 电话:0971-* |
传真: | 传真: |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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