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GODOZB22305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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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GODOZB22305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日

招标编号:NBGODOZB*

1.宁波 (略) 受 (略) 北仑分行委托,对招标编号NBGODOZB*项目中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北仑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 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含税总价/采购预算金额

要求及范围

1

物业管理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3.00万元/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具体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天眼查”网站http://**查询为准);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底单、项目联系人信息、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文字版)*@*26.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人员进行确认),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 :中 (略) 分行

账号:*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5 月11 日至2023年5 月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5 月31 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8室)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和开标地点:

(1)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于2023年5 月31 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 月31 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8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 (略) 联系(有关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联系人

招标人: (略) 北仑分行

电话:0574-*

联系人:沃老师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电话:0574-*

电子邮件: *@*26.com

联 系人: 陈琦阳、盛宁琳、娄妍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4、 开户银行及账号。


日期:**日

招标编号:NBGODOZB*

1.宁波 (略) 受 (略) 北仑分行委托,对招标编号NBGODOZB*项目中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北仑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 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含税总价/采购预算金额

要求及范围

1

物业管理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3.00万元/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具体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天眼查”网站http://**查询为准);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底单、项目联系人信息、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文字版)*@*26.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人员进行确认),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 :中 (略) 分行

账号:*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5 月11 日至2023年5 月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5 月31 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8室)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和开标地点:

(1)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于2023年5 月31 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 月31 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 (略) 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8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 (略) 联系(有关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联系人

招标人: (略) 北仑分行

电话:0574-*

联系人:沃老师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电话:0574-*

电子邮件: *@*26.com

联 系人: 陈琦阳、盛宁琳、娄妍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4、 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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