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3年木质素纤维代加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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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3年木质素纤维代加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GKGC*)

一、本次招标条件

(略) 2023年木质素纤维代加工采购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 (略) 养护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 (略) 养护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 (略) 养护分公司木质素纤维代加工采购项目,使用 (略) 内,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本次招标划分两个标段,数量共计为6000吨,预算金额共计为660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使用项目

MZSXWDJG01

木质素纤维代加工

3000

330

养护项目

MZSXWDJG02

木质素纤维代加工

3000

330

新建项目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

2.4 标段划分:如上表所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纤维等相关材料的制造或销售,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报表中须包含现金流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木质素纤维代加工或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多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一个标段(合同包)。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中第一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加工、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木质素纤维生产加工基地(投标人出具土地产权证书或距开标之日起不少于3年有效期的土地租赁协议),基地面积不小于10亩,基地需包含不少于一条木质素纤维生产线(投标人出具生产线购置合同或发票)。提供年产量不少于4000吨的承诺函或其他能证明年产量不少于4000吨的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木质素纤维仓储能力不小于1500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材料堆放地、生产加工地及试验场地必须有摄像监控设备随时可以与*方共享生产情况(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投标人须具有木质素纤维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包含木质素检测仪、吸油率检测仪、负压筛、天平及烘箱等(投标人提供对应设备的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5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招标编号:ZC*GKGC*)

一、本次招标条件

(略) 2023年木质素纤维代加工采购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 (略) 养护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 (略) 养护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 (略) 养护分公司木质素纤维代加工采购项目,使用 (略) 内,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本次招标划分两个标段,数量共计为6000吨,预算金额共计为660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使用项目

MZSXWDJG01

木质素纤维代加工

3000

330

养护项目

MZSXWDJG02

木质素纤维代加工

3000

330

新建项目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

2.4 标段划分:如上表所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纤维等相关材料的制造或销售,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报表中须包含现金流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木质素纤维代加工或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多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一个标段(合同包)。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中第一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加工、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木质素纤维生产加工基地(投标人出具土地产权证书或距开标之日起不少于3年有效期的土地租赁协议),基地面积不小于10亩,基地需包含不少于一条木质素纤维生产线(投标人出具生产线购置合同或发票)。提供年产量不少于4000吨的承诺函或其他能证明年产量不少于4000吨的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木质素纤维仓储能力不小于1500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材料堆放地、生产加工地及试验场地必须有摄像监控设备随时可以与*方共享生产情况(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投标人须具有木质素纤维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包含木质素检测仪、吸油率检测仪、负压筛、天平及烘箱等(投标人提供对应设备的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5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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