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略) 受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对 (略) 韶关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编号:ZZ*-1(采购编号:CGXM*)
二、 项目名称: (略) 韶关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重招)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服务期 |
包组一 | 韶关分行诉讼业务律师分库 | 5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
包组二 | 韶关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 | 3家 |
2. 除包组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均适用于所有包组。投标人须以包组为单位对包组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四、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略)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4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成员所以外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提供承诺函)
1.7遵守注册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9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0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各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5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6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7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8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1.2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各包组资格要求
包组一:
2.1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服务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
投入本包组的服务团队(不含实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3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无需再次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可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0-*,罗小姐)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将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认定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七、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九、 开标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注:投标人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接收人:莫小姐;联系电话:020-*), 快递外包装请备注“ZZ*-1+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前送达且保证密封完好。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和志正快速采购平台(http://**)上媒体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11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20-*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莫梅思、朱志强
电话:020-*
电子邮箱:*@*ztender.com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
(略)
2023年5月11日
(略) 受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对 (略) 韶关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编号:ZZ*-1(采购编号:CGXM*)
二、 项目名称: (略) 韶关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重招)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服务期 |
包组一 | 韶关分行诉讼业务律师分库 | 5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
包组二 | 韶关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 | 3家 |
2. 除包组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均适用于所有包组。投标人须以包组为单位对包组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四、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略)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4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成员所以外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提供承诺函)
1.7遵守注册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9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0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各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5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6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7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8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1.2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各包组资格要求
包组一:
2.1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服务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
投入本包组的服务团队(不含实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3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无需再次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可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0-*,罗小姐)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将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认定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七、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九、 开标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注:投标人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接收人:莫小姐;联系电话:020-*), 快递外包装请备注“ZZ*-1+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前送达且保证密封完好。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和志正快速采购平台(http://**)上媒体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11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20-*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莫梅思、朱志强
电话:020-*
电子邮箱:*@*ztender.com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
(略)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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