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ASZC2023-086
项目名称: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65,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65,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土石方工程 | 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65,600.00 | 3,465,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7)供应商需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略)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获取
注: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略) 安塞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 (略) 安塞区
联系方式:*
名称:延安至和顺 (略)
地址: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川川
电话:*
延安至和顺 (略)
2023年05月11日
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ASZC2023-086
项目名称: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65,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65,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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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土石方工程 | 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65,600.00 | 3,465,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招安镇白坪村后招安组新建大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7)供应商需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略)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获取
注: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略) 安塞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 (略) 安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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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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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至和顺 (略)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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