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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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

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

&nbsp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 (略) 发展与改革局以221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 (略) ,招标人为海宁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50.46万元,工程概算1420.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28.99万元,建设规模:规划路设计(施工)起点(K0+000,现状围墙处),路线自北向南,设计终点(K0+220.458)与启二路中线交,路线长约220m,红线宽度15m;启二路设计起点(K0+000)与现状启辉路中线交,路线自东向西,设计(施工)终点(K0+320.628,现状围墙处),路线长约320m,红线宽度20m,建设地点:长安镇高新区。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交安设施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82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 (略) 政公用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已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600万 (略) 政道路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两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
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日10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01 1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
地址:
(略) 吉恩仕大厦5楼
联系人:
虞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
电话:
0573-*
邮箱:
/
邮箱:
/
2023-05-12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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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 (略) 发展与改革局以221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 (略) ,招标人为海宁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南侧配套道路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50.46万元,工程概算1420.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28.99万元,建设规模:规划路设计(施工)起点(K0+000,现状围墙处),路线自北向南,设计终点(K0+220.458)与启二路中线交,路线长约220m,红线宽度15m;启二路设计起点(K0+000)与现状启辉路中线交,路线自东向西,设计(施工)终点(K0+320.628,现状围墙处),路线长约320m,红线宽度20m,建设地点:长安镇高新区。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交安设施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82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 (略) 政公用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已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600万 (略) 政道路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两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
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日10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01 1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
地址:
(略) 吉恩仕大厦5楼
联系人:
虞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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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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