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F09001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磋商公告
2023F09001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招标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略) 现对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F09001
三、年采购量约**万元左右(¥*.00)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民间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
方式: (略) 招标网自行下载。
售价:本项目收取文件工本费用人民币3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5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湖校区知新楼二楼211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需在5月19日17:00(北京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手续,缴费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同时将本采购文件“附件五:报名磋商确认函”(word文本格式)*@*ttp://**。该确认函用于投标确认,不需要装入投标文件。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磋商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响应人少于3个,采购人可选择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或重新组织采购,也可顺延本项目的报名时间、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并予公告。
2、投标人进入校园必须符合学校防疫管控要求,在开标前一日13:00前提交入校人员信息:单位名称、进校投标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每单位仅限报一人。*@*ttp://**。
3、投标文件接受快递邮寄方式送达(推荐)。收件地址: (略) 南三环路99号 (略) 东湖校区知新楼208室招投标管理中心,收件人:黄老师(0512-*)。推荐顺丰快递,请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寄达收件人,快递风险自负。
4、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5、公告媒体: (略) 招标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人:招投标管理中心宋老师(0512-*)、黄老师(0512-*)
联系地址: (略) 南三环路99号, (略) 东湖校区知新楼208室(邮编:*)
邮箱:*@*ttp://**
2、技术咨询:温老师(电话:0512-*)
3、监督电话:0512-*
九、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略) 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项目概况
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招标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略) 现对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学术交流中心食材代购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F09001
三、年采购量约**万元左右(¥*.00)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民间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
方式: (略) 招标网自行下载。
售价:本项目收取文件工本费用人民币3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5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湖校区知新楼二楼211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需在5月19日17:00(北京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手续,缴费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同时将本采购文件“附件五:报名磋商确认函”(word文本格式)*@*ttp://**。该确认函用于投标确认,不需要装入投标文件。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磋商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响应人少于3个,采购人可选择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或重新组织采购,也可顺延本项目的报名时间、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并予公告。
2、投标人进入校园必须符合学校防疫管控要求,在开标前一日13:00前提交入校人员信息:单位名称、进校投标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每单位仅限报一人。*@*ttp://**。
3、投标文件接受快递邮寄方式送达(推荐)。收件地址: (略) 南三环路99号 (略) 东湖校区知新楼208室招投标管理中心,收件人:黄老师(0512-*)。推荐顺丰快递,请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寄达收件人,快递风险自负。
4、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5、公告媒体: (略) 招标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人:招投标管理中心宋老师(0512-*)、黄老师(0512-*)
联系地址: (略) 南三环路99号, (略) 东湖校区知新楼208室(邮编:*)
邮箱:*@*ttp://**
2、技术咨询:温老师(电话:0512-*)
3、监督电话:0512-*
九、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略) 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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