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通2023年无频网关及OTT机顶盒采购项目(标段三)(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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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通2023年无频网关及OTT机顶盒采购项目(标段三)(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江西联通2023年无频网关及OTT机顶盒采购项目(标段三)(二次)、HX-JXLT-SFZB-*),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项目预估规模:OTT机顶盒设备(安卓9.0机型)2万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1.4预算金额:不含税400.00万元,含税452.00万元;
1.5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三:招标范围为OTT机顶盒设备(安卓9.0机型)2万台;
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60%、40%。
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份额分配情况表》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OTT机顶盒设备(安卓9.0机型)为133元/台(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通过联通集团“创新型9.0 4K智能机顶盒”终端技术测试。(须提供测试通过名单扫描件或在招标人所提供测试通过名单内,原件备查);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资格申明函;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如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同一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视为多家代理商均不满足本项要求】
2.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6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被中国 (略) 列入黑名单且还未解禁的和联通集团通报的围标串标的供应商投标;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2. (略) 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可按照如下业务规则进行对应的措施处理:(1)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2)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显示“暂无信息”的,应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3)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4)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投标均无效。(5)对于上述3和4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应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8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IP地址、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IP地址或MAC地址相同,将否决其投标。参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拒绝IP地址或MAC地址相同的投标人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
2.9投标人需提供:(1)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2)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承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会提供《植物检疫证书》;(3)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4)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5)提供《供应商管理黑名单承诺书》。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新的数字证书(2016年12月30日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建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尽快按照《中国联通iPASS升级通知》(见公告附件)的内容进行升级操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2日系统当日发出时间至2023年05月1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站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智慧供应链平台)" http://** "购买招标文件。登录-﹥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在我“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潜在投标人须在网站下载“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安装该驱动程序,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具体情况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招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后审供应商操作手册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提示:投标人须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操作步骤请参看附件:用户合作方注册指导书),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项目添加到购物车后如退出购买,可能导致无法再次参与该项目。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350.00),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须在购买标书前,开通联通“沃支付”功能,并通过“沃支付”付费购买标书,如未及时办理成功对投标所产生后果,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联通“沃支付”开通操作指南(《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商户)在线售标流程指引》),请潜在投标人登录“智慧供应链平台”自行下载(购买流程和投标指导均可在智慧供应链平台自行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项目添加到购物车后如退出购买,可能导致该项目无法再次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递交的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智慧供应链平台”上传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智慧供应链平台准时参加。
5.3 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完成上传,以避开临近截止时间大家上传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投标报价需要最后确认,可先提前上传投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最后再单独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招标平台维护人员会在非工作时间段内(17:00分至8:00分)维护平台系统,投标人如果在该时间段上传投标文件有可能会造成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上传。建议投标人在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电子投标(文件打包、上传、解密异常)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服务区火炬大街566号
邮编:*
联系人:聂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号恒大名都14#办公楼1005室
报名联系人:李成浩
电话:*
邮箱:*@*63.com
项目经理:李新民、张承祖、谢静、赵广福、张志永、李成浩
9.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开评标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1.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iPASS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日期:2023年05月12日


发布单位 : (略)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4:《份额分配情况表》.xlsx[下载]
,江西

本招标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江西联通2023年无频网关及OTT机顶盒采购项目(标段三)(二次)、HX-JXLT-SFZB-*),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项目预估规模:OTT机顶盒设备(安卓9.0机型)2万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1.4预算金额:不含税400.00万元,含税452.00万元;
1.5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三:招标范围为OTT机顶盒设备(安卓9.0机型)2万台;
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60%、40%。
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份额分配情况表》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OTT机顶盒设备(安卓9.0机型)为133元/台(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通过联通集团“创新型9.0 4K智能机顶盒”终端技术测试。(须提供测试通过名单扫描件或在招标人所提供测试通过名单内,原件备查);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资格申明函;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如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同一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视为多家代理商均不满足本项要求】
2.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6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被中国 (略) 列入黑名单且还未解禁的和联通集团通报的围标串标的供应商投标;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2. (略) 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可按照如下业务规则进行对应的措施处理:(1)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2)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显示“暂无信息”的,应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3)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4)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投标均无效。(5)对于上述3和4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应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8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IP地址、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IP地址或MAC地址相同,将否决其投标。参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拒绝IP地址或MAC地址相同的投标人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
2.9投标人需提供:(1)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2)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承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会提供《植物检疫证书》;(3)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4)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5)提供《供应商管理黑名单承诺书》。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新的数字证书(2016年12月30日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建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尽快按照《中国联通iPASS升级通知》(见公告附件)的内容进行升级操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2日系统当日发出时间至2023年05月1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站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智慧供应链平台)" http://** "购买招标文件。登录-﹥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在我“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潜在投标人须在网站下载“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安装该驱动程序,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具体情况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招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后审供应商操作手册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提示:投标人须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操作步骤请参看附件:用户合作方注册指导书),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项目添加到购物车后如退出购买,可能导致无法再次参与该项目。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350.00),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须在购买标书前,开通联通“沃支付”功能,并通过“沃支付”付费购买标书,如未及时办理成功对投标所产生后果,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联通“沃支付”开通操作指南(《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商户)在线售标流程指引》),请潜在投标人登录“智慧供应链平台”自行下载(购买流程和投标指导均可在智慧供应链平台自行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项目添加到购物车后如退出购买,可能导致该项目无法再次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递交的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智慧供应链平台”上传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智慧供应链平台准时参加。
5.3 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完成上传,以避开临近截止时间大家上传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投标报价需要最后确认,可先提前上传投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最后再单独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招标平台维护人员会在非工作时间段内(17:00分至8:00分)维护平台系统,投标人如果在该时间段上传投标文件有可能会造成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上传。建议投标人在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电子投标(文件打包、上传、解密异常)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服务区火炬大街566号
邮编:*
联系人:聂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号恒大名都14#办公楼1005室
报名联系人:李成浩
电话:*
邮箱:*@*63.com
项目经理:李新民、张承祖、谢静、赵广福、张志永、李成浩
9.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开评标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1.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iPASS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日期:2023年05月12日


发布单位 : (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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