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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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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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兰溪 (略) 33000 吨/年镍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兰〔2023〕21号

2023年5月11日

见附件

2

关于浙 (略) 年产22.5万吨柱状电池外壳专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兰〔2023〕22号

2023年5月11日

见附件

3

关于帕瓦(兰溪) (略) 年产 1.5 万吨三元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兰〔2023〕24号

2023年5月11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金环建兰24号帕瓦(兰溪) (略) 年产1.5万吨三元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doc金环建兰22号浙 (略) 年产22.5万吨柱状电池外壳专用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doc金环建兰21号兰溪 (略) 33000吨年镍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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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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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兰溪 (略) 33000 吨/年镍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兰〔2023〕21号

2023年5月11日

见附件

2

关于浙 (略) 年产22.5万吨柱状电池外壳专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兰〔2023〕22号

2023年5月11日

见附件

3

关于帕瓦(兰溪) (略) 年产 1.5 万吨三元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兰〔2023〕24号

2023年5月11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金环建兰24号帕瓦(兰溪) (略) 年产1.5万吨三元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doc金环建兰22号浙 (略) 年产22.5万吨柱状电池外壳专用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doc金环建兰21号兰溪 (略) 33000吨年镍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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