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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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采购/资审公告

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12 16: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并于2023年6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3-002

项目名称: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物证管理软件一套、物证柜40组、物证箱400个、视频监控一套、环控一套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软硬件在县局的部署, (略) 局物证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产品要求的功能,达到验收和运行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6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7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 2023年5月19日5,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6.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4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6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6.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8.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6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70%;中小企业划型说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安县公安局

地 址:怀安县新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雷银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张家口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银河湾底商23号

联系方式:李玉林 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林

电 话: 0313-*

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12 16: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并于2023年6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3-002

项目名称:怀安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物证管理软件一套、物证柜40组、物证箱400个、视频监控一套、环控一套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软硬件在县局的部署, (略) 局物证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产品要求的功能,达到验收和运行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6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7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 2023年5月19日5,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6.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4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6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6.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8.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6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70%;中小企业划型说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安县公安局

地 址:怀安县新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雷银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张家口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银河湾底商23号

联系方式:李玉林 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林

电 话: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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