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项目概况 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仪器仪表 | 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清单 | 1 | 台 | *.81 | *.81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无
/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黄新辉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长沙县春华镇春华新街19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略) |
联系人:王威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红枫路17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5 月12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项目概况 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仪器仪表 | 长沙县春华镇数字田园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清单 | 1 | 台 | *.81 | *.81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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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黄新辉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长沙县春华镇春华新街19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略) |
联系人:王威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红枫路17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5 月12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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