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宁波市】
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宁波市】
本招标项目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略) (略) ,招 (略)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恒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略) 海曙区。
建设规模: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中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5年运维服务(含5年质保)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
招标控制价:* 元(含13%增值税);不含13%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10元。
招标范围:采购额定供热量1400kw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3台(采暖),额定制热量42kw空气源热泵机组26台,99kw低氮热水炉13台(生活热水及泳池热水),水泵、水箱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采暖、热水系统的方案、设备、运输、拆装、调试、维保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5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招标人验收。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销售商。
3.1.3具备如为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空气源热泵机组、低氮热水炉的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项目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合同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采购清单应体现“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或“空气源热泵机组”或“低氮热水炉” 中至少两项设备业绩(可以是单个合同包含二项设备,也可以是两个合同各含一项设备)。【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为准,如授权代理商或销售商的业绩为制造商的业绩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1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宁波天恒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吴钢铮、陈琛、孙新波
电 话:0574-*
电子邮箱:*@*63.com
监督单位:宁波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
本招标项目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略) (略) ,招 (略)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恒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略) 海曙区。
建设规模:新芝宾馆西侧地块供热项目中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5年运维服务(含5年质保)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
招标控制价:* 元(含13%增值税);不含13%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10元。
招标范围:采购额定供热量1400kw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3台(采暖),额定制热量42kw空气源热泵机组26台,99kw低氮热水炉13台(生活热水及泳池热水),水泵、水箱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采暖、热水系统的方案、设备、运输、拆装、调试、维保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5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招标人验收。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销售商。
3.1.3具备如为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空气源热泵机组、低氮热水炉的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项目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合同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采购清单应体现“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或“空气源热泵机组”或“低氮热水炉” 中至少两项设备业绩(可以是单个合同包含二项设备,也可以是两个合同各含一项设备)。【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为准,如授权代理商或销售商的业绩为制造商的业绩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1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宁波天恒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吴钢铮、陈琛、孙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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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宁波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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