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环建(北京)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S.2309
项目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资金来源:生态环境监测经费维修(护)费7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维修(护)费3万元)
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可超过100%
采购需求:20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满1年或至经采购人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在服务内容不变、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情况下,且采购单位预算可以保证的前提下,采购和成交单位协商一致,服务合同可续签二年,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聘用建档 (略)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环建(北京)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环建(北京) (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环建(北京)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铁东区常青街3-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环建(北京)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建国大道704栋16层494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鞍山鞍钢支行
账户名称:中环建(北京) (略) (略)
账号:2105 0163 0504 0000 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惠颖
电话:0412-*
中环建(北京) (略)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项目概况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环建(北京)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S.2309
项目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资金来源:生态环境监测经费维修(护)费7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维修(护)费3万元)
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可超过100%
采购需求:20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及附属设施零散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满1年或至经采购人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在服务内容不变、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情况下,且采购单位预算可以保证的前提下,采购和成交单位协商一致,服务合同可续签二年,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聘用建档 (略)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环建(北京)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环建(北京) (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环建(北京)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铁东区常青街3-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环建(北京)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建国大道704栋16层494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鞍山鞍钢支行
账户名称:中环建(北京) (略) (略)
账号:2105 0163 0504 0000 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惠颖
电话:0412-*
中环建(北京) (略)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