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办事处古树名木管护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南澳办事处古树名木管护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关于南澳办事处古树名木管护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南澳办事处古树名木管护服务项目(续签)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对南澳辖区的176株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护工作;

2、对古树存在藤本缠绕,枯枝、寄生、病虫害、树池内杂草等问题进行处理、维护和复壮,做好卫生保洁及设施维护工作;

3、要求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一线岗位工人人数4人,持有高空作业证工作人员1名,自备巡逻车辆及作业车。

4、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

项目预算金额:43.77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水头沙东沙路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5月12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南澳办事处古树名木管护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南澳办事处古树名木管护服务项目(续签)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对南澳辖区的176株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护工作;

2、对古树存在藤本缠绕,枯枝、寄生、病虫害、树池内杂草等问题进行处理、维护和复壮,做好卫生保洁及设施维护工作;

3、要求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一线岗位工人人数4人,持有高空作业证工作人员1名,自备巡逻车辆及作业车。

4、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

项目预算金额:43.77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水头沙东沙路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5月12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