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HGJ-ZZ-2023-058
项目名称: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74,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74,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2019〕9号);(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记录;(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需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离开标之日起半年内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11)、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名称: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周至县翠峰镇官村中心街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丰汇 (略)
地址:张静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话:*
丰汇 (略)
2023年05月16日
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HGJ-ZZ-2023-058
项目名称: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74,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74,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2019〕9号);(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翠峰镇新联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记录;(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需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离开标之日起半年内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11)、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3楼1309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名称: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周至县翠峰镇官村中心街1号
联系方式: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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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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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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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汇 (略)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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