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采购审批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 (略) 霸州分公司
项目名称: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津港道(码扬路-友谊路)管网及道路工程
招标编号:CLZB-*-00737
联系人:柏长潇
电话:*
发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津港道(码扬路-友谊路)管网及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 (略) 霸州分公司
5.建筑面积:/
6、采购物资明细:(见明细)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沥青混凝土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2.1.1沥青混凝土按如下标准执行:GB/T30596-2014;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2.1.2、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方需要提供产品化验单、出厂合格证以及*方验收需要的一切质检资料。
2.2、采购物资主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
2.3、中标单位仅负责材料供应,不负责施工,但中标单位须参加供应材料的现场复核
3、技术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 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明细。
2、厂家要求:无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方应按照*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2、根据*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料到场后,经检测合格,材料厂家开具并提供有效的发票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3、发票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投标须知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1日11时09分。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1日13时09分。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21日13时09分。
第九条:其它
1、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 (略) 、 (略) 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 (略) 起诉